湖南科技大学的学生参加的是湘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,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为一个参保年度,正常缴费参保后享有相应待遇。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
一、门诊待遇:持学生证(或校园卡)在湖南科技大学北校区医院就诊,每学年度800元以内的费用只要缴纳自负段金额即可(总金额减10乘以0.35加上10);在科大南校区医院以及其他医院的门诊费用一律自费。
二、意外伤害门诊待遇:没有他方责任、没有违规违法的意外伤害,在医保定点的一级以上医院(诊所不能报销)门诊治疗,可以到医保办按照普通门诊支付比例报销,每年最高报销限额800元。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:
1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(由就诊医院提供原件,复印2份);
2、门诊病历(由就诊医院提供原件,复印1份);
3、学院证明(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开出证明并签字、盖学院公章,内容包括:患者身份信息、疾病、就诊医院等,离开湘潭市就诊需要写明异地就诊原因,否则按相应比例下调15%;在规定报销范围内的意外受伤要详细说明受伤的时间、原因、地点!否则不予报销);
4、身份证复印件;
5、学生证复印件;
6、本人的湘潭工商银行卡复印件;
三、住院待遇:在医保定点医院,没有他方责任以及违规、违法、酗酒、斗殴、自残、自杀、整形、整容等的住院可享受医保政策。即:自出院之日起4个月之内的有效票据,按照票据总金额减去自费金额、再减去400元起付费后报销75%,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万元。
(一)、在科大附属医院北校区住院,只需凭身份证到住院部办理住院手续,无需任何单据。
(二)、在湘潭市内各医保定点医院住院,需凭身份证到科大北校医院门诊107室办理转诊登记,领取纸质医保卡,(湘潭市医保局在3-4个工作日内审批后),就可以在住院的所在医院享受医保政策,出院结算时只需缴纳自费金额。
(三)、在湘潭市以外的医院住院,先全额缴费,出院后准备相应的资料交到北校医院医保办401,医院医保办再将资料通过湘潭市医保系统上报,市医保局核查、受理完成后的报销款在3个月左右转到提交的工行账号里。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:
1、医疗住院收费票据(由就诊医院提供原件,复印1份);
2、住院费用总清单(由就诊医院提供并盖公章,复印1份);
3、出院疾病诊断书(由就诊医院提供并盖公章,复印1份);
4、出院记录(由医院提供并盖公章,复印一份);
5、学院证明(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开出证明并签字、盖学院公章。内容包括:患者身份信息、疾病、就诊医院等,离开湘潭市住院需要写明异地就诊原因,否则按相应比例下调15%;在规定报销范围内的意外受伤要详细说明受伤的时间、原因、地点!否则不予报销);
6、身份证复印件;
7、学生证复印件;
8、患者本人的湘潭工商银行卡(或存折)复印件;
9、意外伤害住院、特殊疾病需要提供入院记录(由就诊医院提供并盖公章、复印1份);
10、正常生育报销需要提供生育登记证、孕产妇保健手册、出生证等复印件。
(四)、在假期内住院,按照“湘潭市以外的医院住院”执行。
四、医保办资料受理时间及地点:每周星期三(节假日除外)在北校医院401室办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