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:
根据湖南科技大学《关于做好我校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关资助准备工作的通知》(学助[2015]12号)要求,现就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议小组成员:
组 长:沈智祥
副组长:文红梅、胡欣、各班班主任
组 员:班干部、学生代表
二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意事项:
1、请各班认定人员务必优先考虑以下情况的同学:
- 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、单亲家庭。
- 办理生源地贷款,且连续办理贷款的同学。
- 家庭发生了意外变故的同学(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、家庭遭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)。
三、认定过程注意事项:
1、评议小组:
(1)、各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,辅导员、班主任、主要学生干部任认定工作小组成员。
(2)、以班级为单位,
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,学生骨干、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(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/2),学生代表应具广泛性(
学生跟干部的比例;公寓跟普宿的比例都得是1:1),并且不能是申请贫困生的同学。
(3)班主任召开班会。
(4)各年级辅导员对所分管年级各班级认定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。
2、评议过程:
(1)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为班级总人数的30%
(四舍五入);各班严格按照1:1:1的比例,设置特别困难、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(如8个人申请,比例为2:3:3)。
(2)评议小组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,不仅参看学生所递交的材料,还要结合该生在校期间的学习、生活、日常消费行为的实际情况。
(3)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
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,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、家庭遭遇地震等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。
(4)
认定评议小组做好记录(A4)记录内容包括:评议时间、地点、评议
组长及成员姓名、寝室号、性别、评议结果是否公示、公示地点等,班主任必须到场并在评议记录表上签字。
3、评议结果
(1)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后,其成员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公示。
(2)班级认定结果即特别困难、困难、一般困难三个等级名单,
必须在本班公布并听取班级成员的意见。
四、材料要求
1、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学校、学院的要求,
新生表格为16K,并严格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上交。
2、纸质档上交:
(1)班级评议记录表;
(2)《湖南科技大学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
(手写,一式两份并不能涂改)、《湖南科技大学2015-2015学年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》,《湖南科技大学2015-2015学年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》
于2015年9月18日晚上19:00—21:00上交新办公楼215。
(3)《湖南科技大学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已上传各年级群共享。
湖南科技大学体育学院勤工部
2015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