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为了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对学校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,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,促进党支部议事制度的完善,推进学校党建工作,特制定本会议制度。
二、党支部会议制度类型:(一)支部委员制度;(二)党员大会制度;(三)党小组会议制度。
(一)支部委员会制度:
1、会议内容: 讨论党支部的各项事宜。
2、会议要求:
①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开一次,成文报行送书记或由书记确定。会议议题要提前送达支部成员。不允许搞临时动议(特殊情况除外)。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。
②党支部会议应由全体成员参加,因事不能到会者,须向书记请假,书记在会后向缺席人转告会议内容及决定。党支部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。讨论干部问题时,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。委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,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。根据工作需要,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。列席人员只有发言权,没有表决权。
③党支部会议进行表决时,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。未到会委员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。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,应逐项表决。推荐、提名干部的和决定干部任免、奖惩事项,应逐个表决。表决可采取口头、举手、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。
④党支部研究决定重要问题、要经过充分酝酿,协商和讨论,然后进行表决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,双方人数接近,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,暂缓作出决定,进一步调查研究、交换意见后,再复议表决;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、请示裁决。
⑤对重大突出事件,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支部会的,书记可临机处置,事后向支部会报告。
⑥涉及支部个人及其亲属利益时,本人应回避。
⑦支部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对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,必须严守秘密,不得泄露。
⑧支委会要有专记录,决定事项应编发会议纪要。并由专人督促实施。
⑨对违反会议纪律要求,情节严重,必须给予党的纪律处分。
(二)党员大会制度:
1、会议内容:
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邓小平理论,江泽民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党内重要条规和纪律,学习党章,决定必须由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。
2、会议要求:
①党员大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,会议由支部书记或由支部书记委托委员主持。
②必须由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事项,党员实到会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。
(三)党小组会议制度:
1、会议内容:
①组织党员学习讨论,按照党支部的安排讨论党内有关问题。
②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。
2、会议要求:
①一般情况下,党小组应每两周活动一次,在寒暑假期间每月活动一次。
②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,党员领导干部,党支部委员应普遍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小组会议,服从党小组长的工作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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